备位诉请或称预备性诉请、补充性诉请,虽然我国现行民事程序法没有对之进行明确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并不鲜见。在防治程序空转的视阈下,备位诉请的有效提出与及时处理有助于在一个程序中实质性化解纠纷。因此,有必要一起了解下备位诉请的具体适用场景与规则。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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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公司在本案第一次一审审理期间,并未就诉讼时效提出抗辩,其在本案已经过二审程序发回重审后主张诉讼时效已经经过,依据不足。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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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足以排除其他合理怀疑,确信两上诉人恶意串通且已经导致债权人某C合法利益受损的事实存在。故某A与某B之间订立的《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情形,依法应当认定该合同无效。
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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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为普通债权,依法应按照其债权占案涉九个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申请执行人主张按照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由其优先足额受偿,与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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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海建筑公司在一审期间主张其不存在违约行为,不应支付违约金,应视为包含违约金过高的主张。在中润房产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原判决考虑苏海建筑公司逾期竣工验收37天的事实,根据公平原则,兼顾合同约定及双方违约情况、过错程度,认定中润房产公...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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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费不同于诉讼费,亦不属于案件受理费,故二审法院依据上述规定未将该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分担,并无不当。某A、某B该项申请再审事由与上述规定不符,不能成立。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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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双方签订的案涉合同并无关于停工、误工后人工费、机械费等损失的明确约定,而且案涉工程延期竣工三年多时间,双方均负有责任,不能简单归责于任何一方,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于中元和泰公司已承担每延期一天按未付款额支付3‰的违约...
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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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涉鉴定人未适用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而是适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前者系新制定的国家标准,其效力高于作为协会标准的后者,其内容更加详细、程序更加规范。在鉴定机构出具...
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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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19〕19号)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对方的证据后有反驳证据需要提交的,人民法院应当再次组织证据交换。”
202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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