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被告虽主张其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与原告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但其并未举证证明所续订的劳动合同维持或者提高现有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且其所提交的证据亦未显示于劳动合同到期前与原告进行过协商,关于部门总经理欧长红的谈话录音,被告庭审中发表的质证意见与仲裁意见相互矛盾,根据双方所提交的证据及陈述,本院对原告主张予以采信,被告应支付原告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148817 37元(11447 49*6 5*2)。2022-08-18 查看(117) -
公司未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应对劳动者未就业损失进行相应赔偿
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在合理期限内为劳动者办理专业证件转移手续。否则应对劳动者的未就业损失进行相应赔偿。2021-11-18 查看(327) -
拒向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赔偿不能重新就业的工资收入损失
工作交接后仍拒向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不能重新就业的工资收入损失40014 1元,支付应得工资收入损失的100%的赔偿金40014 1元;并支付2017年10月7日至上诉人收到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期间的工资损失及其赔偿金。2020-10-01 查看(9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
2012-06-02 查看(1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
2012-06-02 查看(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