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属于不可诉的行政行为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属于不可诉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就投诉人投诉事项的处理结果通知投诉人的行为,属于程序性告知行为,对投诉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投诉人对该通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