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未就出资期限作出记载,股东应当随时履行出资义务
为平衡保护债权人和公司股东利益,章程未就出资期限作出记载的,股东应当随时履行出资义务,故某A公司诉请某B公司的股东吴某C、蔡某D、高某E、温某F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出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