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在出资期限届满前已将其股份转让,人民法院不追加该股东为公司债务被执行人
鉴于某F公司的原股东麦某C、武某D、李某E、某B煤矿公司已在出资期限届满之前将各自的股份转让,二审判决追加受让股份的袁某G为被执行人,没有追加麦某C、武某D、李某E、某B煤矿公司为被执行人并无不当。
出资期限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