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证事实

待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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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如何审查申请鉴定事项是否具有必要性以及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联性?

    根据水电六局在一审中提交的《鉴定申请书》,水电六局请求鉴定的事项是因龙华公司没有能力施工、大部分工程未施工、延期完工导致水电六局遭受的损失。而是否存在未施工、延期完工的事实、龙华公司对上述事实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水电六局因龙华公司的行为是否遭受损失及损失的数额,均属于水电六局的举证范围,不属于必须通过鉴定才能确定的事项,故一、二审没有准许其鉴定申请并无不当,其关于该点申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