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法官释明需要变更诉讼请求吗?
确认行政行为无效是对行政行为最严厉的否定性评价,应当严格适用。本案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不属于无效情形,已经明确向某A释明,建议其变更诉讼请求为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但某A拒绝变更诉讼请求。因此,原审法院判决驳回某A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法官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