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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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根据原审法院查明,申请人所在的彭村社区基于城中村改造目的,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彭村居民委员会经过“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程序审议通过“交回整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事项,后上报所在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再向万柏林区政府报请批准。因涉案项目具备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法定条件,故万柏林区政府作出批准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