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拒绝服从指挥,后果与拒不到庭无异
二审法院予以反复释明,告知某A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开庭审理活动,但某A坚决要求雨花台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多次表示法院不能强迫其参加庭审,导致庭审无法继续进行。某A在二审庭审中无视法院释明,拒绝服从指挥,拒不参加庭审活动,其法律后果与拒不到庭无异,应当视为主动放弃上诉权。
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