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自然资源部履行土地查处职责,自然资源部未处理构成行政不作为
本院认为,李某良、李某荣向自然资源部邮寄《查处申请书》反映土地违法行为,请求自然资源部履行土地查处职责,自然资源部未处理,构成行政不作为。一审、二审法院认为李某良、李某荣邮寄《查处申请书》的行为属于《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信访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适用法律错误。
土地查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