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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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23〕9号)
本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
信访工作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本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
即便是当事人以信访的形式要求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如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答复属于履职答复亦具有可诉性
因某A投诉举报的事项属于镇政府的职责范围,且其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与镇政府的履责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举报投诉请求内容明确,未超过法定期限,虽以信访的名义反映,但应当作为履责申请来处理。二审认定龙田镇政府作出的《关于某A反映其与郑兴吓旧房改建存在纠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实质属于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具有可诉性,并无不当。 -
以信访不作为起诉,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据审查,原告的信访事项在本案之前已予以处理,现原告以信访不作为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按照上述批复意见,本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