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的遗产一直未进行分割,可随时主张权利无诉讼时效限制
本案中,虽然被继承人张志华死亡已有27年,但遗产一直未进行分割,原告张某1、张某2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按法律规定应视为接受继承,即为共同共有,在共同共有状态下,法定继承人可随时主张权利,无诉讼时效的限制,故本院对被告张某3该抗辩意见不予采信。
遗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