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不再理 ――本标签下共聚合1条信息――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后的法律救济 如果同时起诉原行政行为和复议机关不作为,就会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造成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的重复劳动。更为重要的是,这样做还违反了司法最终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