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递行为存在过错,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营业部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在第二、三次投递时符合相关的规定,因而其投递行为存在过错,由于此过错,导致某A未及时收到法院传票参加庭审,被按撤诉处理,导致了诉讼费的损失。该损失与营业部的投递行为具有因果关系,故营业部应赔偿某A相应的损失。
邮政投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