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水库法律定位

防汛水库法律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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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库不是游泳池 管理者义务有限度

    本案水库定性为防汛灌溉公益性设施,非对外开放的营利性场所。法院依据收益与风险相一致原则,认定水库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不能与收费性游泳娱乐场所等同。在已设置警示牌前提下,管理者无需配备救生员、救生圈等专业救援设备,法律不苛求超出合理限度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