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无关会被驳回
――本标签下共聚合1条信息――
-
本诉与反诉如何认定牵连关系?
反诉最核心的要件是与本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根据民诉法解释第233条,这种牵连关系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形:反诉与本诉基于相同法律关系、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基于相同事实。满足任何一种,法院就应当将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如果两者毫无关联,法院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