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未满被叫回去上班,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吗?
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基于工伤伤害、与用人单位存在工伤保险关系而产生,不因劳动者提前上班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而丧失,只要用人单位同意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未满时恢复工作,便应当同时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到停工留薪期结束以及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宁某公司用其向吴某支付的停工留薪期间实际工作的工资,核减吴某应当享受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与法律规定相悖,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