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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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并非行政处罚
责令改正行为与行政处罚行为虽然联系紧密,但责令改正是通过命令相对人履行其本应遵守的行政法上的义务,从而达到其行为从违法状态恢复到合法状态的目的,其直接目的是维护行政管理秩序,不同于行政处罚的制裁、惩戒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也未将责令改正纳入行政处罚种类。 -
行政机关对被纳入征收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按照违法建筑的一般处理程序作出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的认定
集体土地上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被征收人的房屋处理应受征收法律关系调整。在集体土地上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应当由征迁实施部门对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的现状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进行公告,而非由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执法部门启动违法建筑的一般处理程序,对涉案房屋进行违法认定并拆除。对行政机关“以拆违促拆迁”的行为,行政诉讼应当依法监督。 -
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经过集体讨论才能决定实施,未提交证据证实行政处罚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撤销
本案中,涉案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涉及上诉人重大财产权益,属于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经过集体讨论才能决定实施。被上诉人未提交证据证实本案所涉行政处罚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
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属于行政处罚吗?
原告提出记分的问题,因该记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的一种累积记分制度,是附随的行政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内容,其会随着处罚决定的变更或撤销而变更或撤销,因此不属于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审查范畴。 -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及解读
本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2〕15号)及答记者问
2022年7月30日,国务院发布决定,取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9个罚款事项,调整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领域24个罚款事项。 -
规范性文件是否对外公开发布的判断标准
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发布应当由制定机关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并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媒体、报刊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不应以内部文件的形式印发执行。作为内部文件亦可以在行政执法中发挥指引性、参考性的作用,但不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中作为法律依据予以援引和适用,亦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行政处罚合法的依据。 -
“责令改正”是行政处罚吗?湖南检察机关以案释法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发布的12个“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典型案例中,由湖南省检察院办理的方某与湖南省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某行政处罚抗诉案入选。这起案件的办理既纠正了违法判决,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还化解了行政争议和邻里纠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行政检察类案监督)
2022年3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供参照适用。 -
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适用终了时有效的法律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实体处理应当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有效的法律。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的,应当适用违法行为终了时有效的法律。案涉的建筑在建设时没有办理规划审批,申请人的建设行为违法,且其在事后亦没有补办相关手续,违法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处罚期限应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故梨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处罚未超过法定的处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