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1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 》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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