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以一元买走爷爷北京房子,子女以欺诈为由诉请撤销被驳
吴×与王×6通过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达到实现涉案房屋权属转移的目的。原审法院通过合同约定的“1元钱”及双方当事人间身份关系的分析,认定本案所涉合同实为赠与合同,该认定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赠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