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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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协会对被投诉律师的处理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第七项规定,律师协会应当“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者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律师协会依据上述规定针对当事人对律师的投诉作出的处理决定,属于依据法律授权实施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律师协会对此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可作为适格被告参加诉讼。 -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具有一定普遍约束力,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可请求进行审查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具有一定普遍约束力,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范畴,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于此类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已明确救济途径和方式,即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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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拘束力,无需经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合法性
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拘束力,无需经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其合法性。当事人诉请人民法院确认行政行为合法,实质上并不存在行政争议,并非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
当事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12345投诉,行政机关处理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某A认为邻居的搭建和擅自改装庭院行为,对其权益造成侵害,可以向有关机关投诉、举报,利辛县城管局的处理行为或者不作为与被上诉人具有利害关系,显然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当然亦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利辛县政府认为以市长热线的短信回复内容不具有可复议性,属于法律认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