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找不到业主,物业为何仍要担责
编者按:
车辆被楼顶太阳能砸坏且找不到业主时,物业公司不能以仅贴警示为由免责。法院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认定物业未全面履行巡查维护义务需担责。车主违规停放可减轻物业赔偿比例,物业赔付后有权向实际侵权人追偿。只贴警示≠尽到义务!高空坠物找不到业主,物业公司仍需担责
鲁法案例【2026】396
车辆好端端停在小区里,却被楼顶坠落的太阳能热水器砸了个正着。更麻烦的是,根本找不到这台太阳能的主人。车主该向谁索赔?物业公司贴了警示标识、发了天气预警,能否免责?
案情简介
2025年6月10日清晨,宋某将新能源轿车停放在昌乐县某小区单元楼南侧。楼顶一台太阳能热水器突然坠落,砸碎车辆前挡风玻璃。物业公司迅速排查,未能确定热水器属于哪户业主。经定损,维修费用共计16304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辩称:热水器归业主所有,物业非侵权人;警示已贴、预警已发,管理义务已尽到;车主明知禁停仍停放,自身有过错,同时要求追加实际侵权人作为该案当事人。保险公司明确不同意追加其他业主为被告,仅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过错推定原则——建筑物搁置物坠落造成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人,对楼顶太阳能负有安全管理职责,其虽提交了巡查记录、警示标识照片等证据,但不足以证明其对设施牢固性尽到了全面、持续的管理维护义务,亦不能证明脱落系不可抗力所致。物业公司张贴警示不等于履职到位,其未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宋某将车辆停放于禁停区域,对损害发生存在明显过错,可减轻赔偿义务人责任。综合无法确定实际侵权人、物业公司管理过错、受害人自身过错等案件事实,法院酌定物业公司对案涉车辆损失承担40%赔偿责任,即6521.6元。如日后查明实际侵权业主,物业公司可另行向实际侵权人追偿。
法官说法
一、何为“过错推定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确立了建筑物致害领域的过错推定规则。建筑物搁置物是否安全,处于管理人日常管控之下,管理人在风险识别、隐患排除方面相较于受害人处于优势地位。将举证责任分配给管理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能有效督促其履职。
一旦损害发生,法律首先推定管理人存在过错。物业公司若想免责,必须全面举证证明已尽到审慎、持续的管理义务,包括定期巡查记录、书面催告整改函等。举证不充分,即推定过错成立。
二、物业公司为何是“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及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负有维护、巡查、安全防范等法定义务。楼顶属于公共区域,其上太阳能等附属设施的安全性,属于物业公司管理职责范围。物业公司不能以“设备归业主所有”推卸管理责任。
三、责任顺位如何厘清?
能找到业主的,由业主承担最终责任;找不到的,物业公司先行对受害人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担责后可向日后查明的实际侵权人追偿。这在法理上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将“找不到侵权人”的风险分配给更有管控能力的管理人。
四、责任比例如何划定?
物业公司承担40%的责任体现了“过错与责任相一致”原则。物业公司的过错在于管理疏失;车主的过错在于明知禁停仍违规停放。受害人过错减轻侵权人赔偿责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一脉相承。
五、何为“代位求偿权”?
《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保险事故由第三方造成时,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被保险人,随即在赔付金额范围内取得向责任方追偿的权利。既保障被保险人及时获赔,又避免双重受偿。
高空坠物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关乎每一位居民的出行安全。法官提醒广大物业服务企业:
巡检须常态,排查须全面——对楼顶太阳能热水器、外墙瓷砖、空调外机等设施设备建立台账,发现松动、锈蚀立即维修或通知业主处理;
警示须到位,行动须果断——标识要醒目,在恶劣天气来临前加强巡查,必要时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底数须清楚,责任须明确——建立楼顶设施“一户一档”,推动废旧设施依法拆除,从源头消除风险隐患。
同时也提醒各位车主:停车须入位,风险须远离。切勿贪图一时便利,将车辆停放于禁停区域或高空坠物风险点下方,以免爱车无辜“中招”。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需物业尽心、业主留心、人人上心。
编写:曹苗蕊
来源:昌乐法院 山东高法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现场证据要第一时间固定
发现车辆被砸后,马上拿出手机把车辆受损部位、坠落物位置、周围环境全部拍下来,最好录一段视频。如果有条件,把坠落物本身也拍清楚,看看是什么东西、从哪一层掉下来的。同时拨打报警电话,让民警到场做笔录,这份报警记录后面是非常关键的官方证据。
通知物业到场并留痕
立刻联系小区物业,要求他们派人到现场查看,并且把你反映情况的时间、方式都保存好。如果是微信或者电话沟通的,记得截图或者录音。让物业出具一份事情经过说明或者签收你的书面通知,证明你第一时间告知了他们,防止后面物业抵赖说不知道这件事。
收集物业日常管理不到位的证据
去物业办公室要求查看他们近一年的楼顶巡查记录、设施维护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档案。如果物业拿不出来或者记录明显造假,这就是他们没尽到管理义务的铁证。同时把小区里其他类似隐患也拍下来,比如别的楼栋也有松动的外墙砖、锈蚀的空调支架,证明这不是偶发事件而是管理疏漏。
定损维修别拖延
尽快联系保险公司来定损,或者找正规修理厂出具维修清单和发票。维修费用是索赔的核心依据,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票据。如果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了,记得索要权益转让书,明确保险公司取得了代位求偿权,后面由他们出面追偿。
责任划分要心里有数
自己先客观评估一下停车位置有没有问题。如果确实停在了消防通道或者明确标有禁停标志的地方,那就要做好法院会减轻物业赔偿比例的心理准备。但这不代表你完全没权利索赔,只是最终拿到的钱可能不是全额,别因为自己有部分过错就放弃维权。
协商不成尽快起诉
先尝试和物业协商,如果物业态度强硬或者只愿赔很少一部分,不要拖,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去法院立案。起诉时可以把保险公司作为原告(如果是代位求偿),或者你自己作为原告要求物业赔偿。记得申请调取小区监控和物业巡查记录,这些证据你个人很难拿到,但可以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车停在小区被楼顶东西砸坏了,找不到是谁家的,只能自认倒霉吗?
答:不能自认倒霉。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找物业公司索赔。法律规定楼顶属于公共区域,物业对上面的设施有管理维护义务。只要东西是从楼上掉下来的,又查不到具体是哪一户的,物业就得先承担责任,除非它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全面持续的管理义务。
问题2:物业公司说已经贴了警示标语还发了天气预警,这样是不是就不用赔钱了?
答:贴了警示不等于免责。法院认为贴个标语、发个通知只是表面功夫,关键要看物业有没有真正去检查楼顶太阳能牢不牢固、有没有松动锈蚀。如果物业拿不出定期巡查记录、书面催告业主整改的证据,还是推定它有过错,该赔还是要赔。
问题3:我的车停在禁停区域被砸了,是不是就不能找物业赔了?
答:不是完全不能赔,只是赔偿比例会降低。你自己违规停车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法院会根据双方过错大小来划分责任。像这个案子车主违规停放,法院判物业只承担四成责任。所以哪怕自己有点过错,依然可以向物业主张赔偿,只是拿不到全额。
问题4:保险公司已经赔了我修车费,还能不能再找物业要一次钱?
答:你不能重复拿钱。保险公司赔给你之后,就取得了代位求偿权,由保险公司代替你向物业追偿。你拿到理赔款后,这部分追偿的权利就转给保险公司了。如果保险公司从物业那里追回了钱,也不会再额外给你,因为保险的原则是填补损失,不能让你赚两次。
问题5:物业赔钱之后,如果以后找到了那个太阳能的业主,钱还能要回来吗?
答:可以。法院判决里明确说了,物业承担的是先行赔付责任,如果以后查明了太阳能到底是哪户业主的,物业可以向这户业主追偿。这在法律上叫不真正连带责任,先把风险分配给更有管控能力的物业,但最终还是要由实际造成损害的业主来买单。
问题6:作为车主,我以后停车应该怎么注意才能避免这种麻烦?
答:停车一定要入位,千万别图省事停在禁停区域或者楼体正下方。另外发现小区外墙瓷砖松动、空调外机摇晃、楼顶设施老旧这些情况,及时拍照留证并向物业反映。万一真遇到高空坠物,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物业到场,拍好现场照片和车辆受损情况,为后面索赔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