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维权

电梯机房低频噪音扰民,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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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电梯机房低频噪音夜间超标,可参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认定侵权。要求变更机房位置、移楼顶或停用,若无可行的降噪改造方案,法院难支持。维权重点应放在隔音减振整改、检测取证、协商可行方案和索赔上。

电梯机房噪声怎么改?方案需有可行性

  陈大娘家的一间卧室与楼内的一部电梯的机房贴邻,夜间受到噪音困扰。为此,陈大娘与负责房屋建设、管理的安居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安居公司向陈大娘支付了25000元补偿款。陈大娘对补偿款没有异议,但认为电梯问题仍未根本解决,安置房屋与电梯机房相邻帖,没有采取隔声、减震措施,且机房长年24小时工作,导致不间断释放低频噪音传入居室,严重影响其睡眠质量和身体健康,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安居公司变更改造机房、将机房上移到楼顶或停用电梯,停止侵害。

  安居公司辩称,涉案电梯的安装、工程及相应技术资料均符合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电梯噪音并未超标,属于国家标准范围内;公司已尽管理维修义务,对电梯进行维护,电梯运行正常。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大娘曾就电梯机房噪音问题反映情况,对此,环保部门曾两次派出工作人员在夜间22:00以后前往陈大娘家中进行实地检测,测得的室内噪声值分别为33分贝和30.7分贝。

  楼房设计单位曾就涉案电梯出具函件,显示:“电梯井道不宜邻贴卧室、起居室,电梯机房不宜布置在卧室、起居室的上层或与其邻贴,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措施。设计院提出过该问题,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为节约投资,尽可能的改善住房面积,经有关各方讨论后还是维持了该设计方案。”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居民楼内电梯机房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问题,《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没有明确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但是《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对噪声排放限制作出规定,该标准虽不适用于居民楼内为本楼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设置的电梯设备产生的噪声的评价,但考虑电梯机房等楼内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低频噪音,确实对楼内居民造成影响。从切实依法保护公民健康权、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此种情况可以参照适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作为评价依据。

  根据相关证据,陈大娘卧室中夜间22:00时以后两次检测的噪声值分别为33分贝和30.7分贝,均超过了《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的相应标准。安居公司辩称电梯机房符合相关技术条件,但是未举证证明噪声污染系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或过失造成,不存在免责事由,故法院对其抗辩不予采信。另,安居公司辩称电梯机房噪声符合国家规定,但电梯机房内的噪声与电梯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住宅室内的噪声并非同一概念,电梯机房合格及电梯机房噪声符合国家规定并不等同于电梯机房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住宅室内的噪声排放值达到国家规定的限制以内。因此,法院认定电梯机房噪音侵权事实成立,安居公司应对电梯机房噪声污染承担侵权责任并停止侵害。

  然而,关于停止侵害的具体方式,陈大娘坚持要求变更电梯机房位置或者停用电梯,但机房位置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受条件限制而设置的,且已验收合格。现将机房位置变更至楼顶上方需重新设计机房,在尚无相关可行设计方案的前提下,变更机房位置至楼顶不具备可操作性,停用电梯亦将影响该楼内其他居民正常生活。故陈大娘要求的上述两种方案均依据不足,法院暂不支持,陈大娘可待将来提出其他可行方案后另行主张。最终法院驳回了陈大娘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安居公司作为涉案房屋的建设单位,其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有义务对电梯机房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符合国家有关噪声限值的要求;同时,其作为案涉楼房的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电梯机房的日常运营,亦应当确保电梯机房产生噪声不超过相应限制。陈大娘卧室中两次夜间检测的噪声值均超过相关标准,电梯机房噪音侵权事实存在,安居公司应对电梯机房噪声污染承担侵权责任并停止侵害。

  然而,涉案机房位置是在历史限制条件下设置的,在目前尚无可行的新方案之时,变更机房位置、停用电梯均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陈大娘关于变更改造机房、将机房上移到楼顶或停用电梯的诉讼请求,法院暂不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房屋、电梯等公共设施建设及管理单位,应当切实考虑居民的居住需求,长远规划、审慎设计相关设施,并持续、定期对其进行管理、评价与控制,以免因历史遗留问题引发新的纠纷。居民如遇相关噪声污染等影响居住、睡眠环境,可以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共建和谐居住环境。(作者:冯文涵,来源:海淀区人民法院 )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电梯机房噪音,关键不是电梯本身合格不合格,而是传到卧室的噪声有没有超标。建设单位和管理单位都有隔声降噪义务。想告,先做夜间检测,保留报告和病历。诉讼请求别一上来就要求拆机房、停电梯,法院会看可行性,很可能驳回。更实际的是要求采取隔声减振、调整运行、赔偿损失。自己提不出可行方案,法院难判具体改造方式,可先主张停止侵害并保留另行主张权利。多和物业、业委会、街道沟通,找专业降噪公司出方案,有方案才有胜算。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先确认噪音来源和规律

连续几晚记录电梯运行时间、噪音出现时段、是嗡嗡声还是振动声,用手机录像带时间,确认声音从机房方向传来。

申请专业夜间检测

找有资质机构在卧室测夜间噪声,最好22点后测,保留报告和付款票据。环保部门投诉后的检测数据也有效,记得申请调取。

固定沟通和投诉记录

和物业、业委会、建设单位、街道的微信短信、书面函件、投诉回执都留好,对方承诺整改或给补偿的记录尤其重要。

整理健康损害证据

保留病历、诊断证明、睡眠记录、购药票据,让医生写明症状和居住环境可能有关联,证明噪音影响睡眠和身体。

推动可行整改方案

找专业降噪公司出隔音减振方案,比如减振垫、隔音罩、消声器、吸音处理,把方案和报价交给物业和法院,别只提拆机房或停电梯。

制作证据清单

按检测报告、沟通记录、投诉材料、健康材料、费用票据、降噪方案分类,写明名称页数证明目的,复印装订,提交法院和对方。

起诉与方案选择

起诉建设方和管理方,请求停止侵害、采取降噪措施、赔偿损失。若具体改造方案暂不可行,可先主张停止侵害,保留另行主张权利。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电梯机房噪音怎么检测?

答:找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在夜间22点后到卧室测,记录分贝值,最好连续测几晚。环保部门曾测的33和30.7分贝可作参考,超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就有戏。

问题2:电梯低频噪音法院会怎么判?

答:法院会看传到室内的噪声是否超标。电梯本身合格不等于室内不超标,建设单位和管理方证明不了免责就要担责,可判停止侵害和赔偿。

问题3:电梯噪音超标能要求停用电梯吗?

答:很难。停用影响其他居民,法院一般不支持。除非电梯违法或没有其他降噪办法,否则更实际的是要求隔声减振、调整运行、赔偿损失。

问题4:电梯机房噪音整改方案有哪些?

答:常见有加装减振垫、隔音罩、消声器、管道软连接、机房吸音处理、调整电梯运行时间。找专业降噪公司出方案,方案可行法院才可能支持。

问题5:电梯噪音夜间多少分贝算超标?

答:住宅卧室夜间一般参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标准,1类区域夜间限值45分贝,室内结构传播限值更低,30分贝左右。实测超过限值且干扰睡眠就可能侵权。

问题6:和物业协商不好怎么起诉?

答:整理检测报告、投诉回执、沟通记录、病历和费用票据,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建设方或管理方,请求停止侵害、采取降噪措施并赔偿,具体改造方案最好提前准备。